等待美国十年绿卡期间可以回国吗?
绿卡 2024.12.24 14:04:47 4
可以,不会作废,但是要申请回美证。而且要在离境前申请回美证,否则就回不了美国了!而且,不要耽误你的打指纹,面谈等一系列的事情,这些事情比你的离境(不管你是任何原因)都重要。 申请绿卡,法律术语叫做“境内调整身份”(Adustment of Status),与转换身份不同。前者是指非移民身份转为永久居民身份,而后者是指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为另外一种非移民身份,如从F-1转为H-1。 根据美国移民法,如果要在境内调整身份,首先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:
一、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 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才能提出绿卡申请。虽然在申请时不必提出人在美国境内的证据,但应保存有关证据,如I-94表、护照与签证的复印件以备移民局查证。由于人在美国境内才能提出绿卡的申请,所以两地分居的夫妇一般无法同时提出申请。比如说,丈夫在美国工作,通过职业移民提出绿卡申请,而此时妻子仍在美国之外居住。妻子就无法与丈夫同时提出申请。在这种情况下,丈夫应在获得绿卡之后,马上提出所谓I-824申请,亦即请批准其绿卡的移民局有关部门通知美国海外领事馆,准其妻子以绿卡身份与丈夫团聚。如果丈夫向美国移民局的分区中心提出绿卡申请,该中心直接批准其绿卡,丈夫应马上寄交I-824申请。如果该中心将其绿卡申请转到当地移民局办公室,丈夫应在面谈时即提出I-824申请,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。 应注意的是,丈夫与妻子结婚在前,丈夫拿绿卡在后。在这种情况下,妻子申请绿卡并不需要按照所谓的排期长期等待。从法律程序上讲,丈夫在拿到绿卡之后才结婚的话,提出的是所谓亲属移民第二优先的申请,这要等待漫长的排期,而结婚之后才拿到绿卡,提出的申请为夫妻团聚(Follow to Join),所以不必等待排期。因此,在美国拿到绿卡后,如为自己的配偶申请绿卡,一定不要提出I-130的亲属移民申请,而是I-824申请。 以上的规定也适用于人在海外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。 二、申请人必须合法入境并保持合法身份 一般来说,在美国境内提出绿卡申请,申请人必须以合法签证入境,并在居住期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。 影响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的情况通常为逾期居留与非法工作。F-1的学生如果未能坚持全时上课,即被视为丧失学生身份。H-1的工作签证持有者如果失去工作,或未能领取足够的工资,也会被视为逾期居留。在这种情况下,都无法以职业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。只能离开美国到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。但应该注意的是,如果申请人逾期居留超过180天,离开美国境内后三年之内不得重新入境;逾期居留超过一年,则十年不准入境。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,亦即美国公民的父母、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。
对于这些人来说,只要它们合法入境,即便未能保持合法身份或曾经非法工作过,依然可以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。
只是在等待绿卡期间不要离开美国国境,即便申请到所谓的“请假证”(Advance Parole),也不要贸然离境。
因为一旦离境,可能就受到三年或十年不得重新入境的限制。另外,如果符合所谓245I法律条款保护,即便非法入境,逾期居留以及非法工作,依然可以在美国境内提出绿卡申请。245I法律条款保护的规定甚为复杂,我曾在当时写过详细的介绍文章,在《世界日报》上刊登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来函索取。简而言之,凡在2001年4月底之前提出过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甚或劳工证申请的人,如果符合移民条件,都可缴纳一千美元的罚款,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。 三、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其它限制 首先,移民排期有名额才能提出绿卡申请。在职业移民方面,目前各类优先都有名额。申请人在劳工证批准之后,即可马上提出绿卡申请。而亲属移民排期进展缓慢,要在排期到期之后,才能申请。有关排期的进展请注意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公告。